新京报讯(记者吴淋姝)10月28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公布了一起公司法定代表人以个人名义借款但实际用于公司生产经营的案例,在此情形下,当个人无法还款,出借人能否要求公司承担责任?海淀法院以案释法。 新京报记者了解到,李一在某公司担任总经理,是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2020年10月,因某公司经营遇到困难,资金周转不开金沙娱场官方app,李一经人介绍向卢倩借款,并以个人名义向卢倩出具《借条》一份,约定借期3个月,还款期限为2021年1月,利息为每月2%。 卢倩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向某公司的对公账户分三次进行转账,合计35万元。2020年11月、12月,李一如期向卢倩支付了第一期及第二期利息,合计14000元。到了2021年1月,李一未向卢倩偿还借款本金及剩余利息。卢倩多次催要,李一及某公司均拒不还款。后卢倩向法院起诉,要求李一及某公司偿还借款本金35万元及利息。 庭审中,某公司辩称,卢倩要求公司承担还款责任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李一是本案的还款主体,某公司不应承担任何还款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以个人名义与出借人订立民间借贷合同,所借款项用于单位生产经营,出借人请求单位与个人共同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法院经审理认为,鉴于李一在借款当日为某公司法定代表人,且卢倩所提供的款项系以转账方式支付至某公司账户,某公司对李一相应借款(35万元)承担共同还款责任。对于借款利息,双方约定期限内月利率为2%,因此,卢倩要求李一按照法定利率上限标准支付上述借款的逾期还款利息,具有事实依据。 法院最终判决,李一和某公司共同偿还卢倩借款本金35万元,并赔偿利息损失。 (文中人物为化名)编辑 杨海 校对李立军
@联系我们
-应用内反馈:「我」-「右上角菜单」-「设置」-「反馈与帮助」
客户24小时在线服务
上海地铁早晚高峰“板凳族”屡禁不止在哪下载安装?老有所为,贡献“银发力量”(体验·民生一线观察)好用吗?
作者: 霍朋凝 2024年10月31日 23:29662.82MB
查看726.67MB
查看22.8MB
查看703.37MB
查看
网友评论更多
810褚厚壮o
业界:健康理念深入人心 理性饮酒得到认同➑💇
2024/10/31 推荐
187****4832 回复 184****972:外媒对比以色列与伊朗军力:“都很强大,但各有所长”🐗来自双鸭山
187****1013 回复 184****6486:一套非常适合睡前做的颈椎拉伸动作分享!动作灰常简单🥠来自文登
157****6583:按最下面的历史版本🥁🕴来自盐城
3601邱强若456
为何中国汽车受到德国人青睐?🤝⚯
2024/10/30 推荐
永久VIP:国际业务疲软 麦当劳Q3同店销售额低于预期⚃来自贵港
158****5186:亏损超4000万背后,是赛维时代在布局这些……☁来自运城
158****4289 回复 666🛏:日本女性和贫困的距离:仅一步之遥,拼尽全力只为生存🏄来自临沂
228都娜佳sl
王正英、胡大鹏任云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2024/10/29 不推荐
祝慧霄ra:国产大盾构穿越长江黄浦江,沪苏通铁路越江隧道双线贯通🍄
186****8170 回复 159****9582:文化中国行·长江之歌丨站在成都中心,看长江赋予这座城的奇迹,数千年还在🕕